執事是教會的重要領袖,主要職務是協助牧師處理教會各樣的事務,讓傳道人可以專心做祈禱、講道和教導的事(使徒行傳6:1-7)。

目前本教會設有七位執事,每年改選三分之一。今年改選二位,日期是7月29日中午。

l   『執事』候選人需要什麼條件?

a. 受浸滿兩年。(若在別的教會受洗,需轉入本教會一年以上)。

b. 年齡滿二十歲。           

c. 持守主日崇拜,熟悉本教會各項事務。

d. 守十一奉獻。             

e. 熱心教會的服事。

f. 品格無瑕疵,作信徒的榜樣。g. 有管理事務及決定事務的智慧和能力。

l   執事的選舉

今年訂於7月29日由「執事提名委員會」,選出足額「執事候選人」,公佈兩週,然後召開「會員大會」加以複決。複決時須過半數的出席會員贊成,才算當選。當選後於九月份的第一個主日崇拜聚會時就任。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