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今年的主題之一是「傳承」,傳承就是跟主任牧師的交棒有關。依據教會的規章,傳道人年齡滿65歲就要退休。林牧師於十二年前就達到這年齡,因此當時教會開始啟動聘牧,就是由外面聘請牧師來我們教會擔任主任牧師。當時有不少牧師來應聘,但是在聘牧過程遇到許多困難和問題,一直沒有聘牧成功,甚至因為領袖間的意見不同,有人就離開教會。後來教會開始建教堂,所以聘牧事情就暫停。
目前建堂已經完成,教會的聚會與成長也漸漸穩定,林牧師已於兩年前退休,現在只是暫時代理主任牧師,預定今年要把主任牧師的棒子交給年輕的傳道人。因教會目前有好多位傳道人,因此第一選擇就是要從教會現有的年輕傳道人當中來遴選。教會的執事會已經通過遴選的條例,請弟兄姐妹仔細閱讀及瞭解。如果有什麼疑問,歡迎跟林牧師討論。
東華浸信會遴選主任牧師條例:
〈一〉 遴選委員會: 由董事、執事、區長、小組長等組成遴選委員會。
〈二〉 擔任主任牧師的條件:
- 基本條件:本教會認可的神學院道學碩士畢業。
- 在生命上能成為信徒的榜樣,有謙卑、有愛心、肯捨己,凡事為主而做,不是為自己的名而做。在教會內外有好見證。
- 在講道及牧養上有恩賜。
- 願與其他教會連結,與浸信會聯會連結,一起擴張神的國度。
- 夫妻兩人配搭服事。師母辭掉外面職場的工作,專心協助主任牧師一起全心投入教會的牧養事工。因教會有弟兄、有姐妹,有年長者、有幼小者,必須夫妻彼此配搭,一起服事,牧養才能帶出效果。
〈三〉遴選以教會現任的傳道人為遴選對象來遴選。
〈四〉選出後經過執事會通過、董事會通過,然後召開會員大會,出席會友三分之二以上贊成才算正式通過,就可以擇期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