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聖經是信仰的唯一權威。不高舉其他的經典或某個人的言語。
(2) 唯有耶穌。教會只有一位元首就是耶穌基督,若還有其他,就是異端。像摩門教、統一教、全能神教會。
(3) 信徒皆祭司。信徒的得救地位、事奉地位都平等。信徒可以直接跟上帝禱告、跟上帝親近,不必透過牧師或神父。浸信會的牧師不穿牧師袍,表示傳道人和信徒都是同等權利和義務。
(4) 浸禮。要全身泡入水中,學習耶穌的受浸方式。但是尊重別教會的點水禮﹑主餐和浸禮是浸信會的兩大禮儀。
(5) 信而受浸。必須相信耶穌才能受浸。所以浸信會不作嬰兒洗禮,因嬰兒還沒有表達信仰的能力。
(6) 地方教會有獨立自主權。不受總會或聯會的支配,聯會只是做為各浸信會彼此間關係的連結與合作的橋樑。
(7) 政教分離。教會關心政治、關心老百姓的需要。但是教會不涉入政府的政治運作,教會的運作也不由政府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