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美國人名叫賈薇絲太太,她在美國西維吉尼亞州的格拉夫家鄉組織一個委員會贊助「母親友誼日」,目的是安慰在美國內戰中失去丈夫和兒子的母親,可惜這計畫還沒實現,她就在1905年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過世。

他的女兒安娜在媽媽死後,她延續母親制定母親節的構想,1907年她寫信給格拉夫頓教堂的牧師,請他為已逝世兩週年的媽媽做個特別的追思禮拜。當天,安娜捐贈了五百朵媽媽生前最喜歡的花─白色的康乃馨,送給所有參加儀式的小孩和母親。第二年,教堂宣布,賈薇絲太太逝世的忌日為母親節。1910年,西維吉尼亞州州長宣告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日為母親節,緊接著全美各州響應,1914年成為全國性的節日,世界各國也紛紛響應。

 

如何慶祝母親節?

    不要讓母親節跟其他節慶一樣,如聖誕節、情人節,又淪為商業下的犧牲品!  

    聖經箴言23:25要使你的父母歡喜,使生下你的快樂」。因此我們作兒女的要趁著父母健在的時候,趕緊抓住機會,使父母親歡喜、快樂!母親節的意義就在此。作兒女的要讓父母擁有「天天都在過父親節、母親節」的快樂。至於怎樣慶祝、吃不吃蛋糕、帶不帶康乃馨花,那都只是旁枝末節的小事了。請問你如何慶祝母親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