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是表達對上帝的感恩,因此要按著自己的感動來奉獻,也就是要捐得樂意,那才是上帝所喜悅的。
我們教會的奉獻分為下列幾種:
〈一〉 一般奉獻
就是按著自己的能力、按著自己的感動,自由決定個數目,在主日崇拜聚會中「收奉獻」的時間,投入奉獻袋。這種奉獻,教會不開奉獻收據。
〈二〉 特別奉獻
當你有特別的感動為某些事工要做奉獻,這時候要使用教會的「奉獻信封袋」,『奉獻信封袋』上要寫上姓名和奉獻金額,教會司庫會統計,然後在隔年四月會發給你「奉獻收據」,做為所得稅扣繳之用。分下列四種:
1. 「十一奉獻」:將每個月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表達愛主。
2. 「按月奉獻」:若是你覺得十一奉獻對你有困難,可以每個月做固定一個金額的 奉獻,即使每月奉獻100元,也是上帝所喜悅的。不但讓你養成奉獻的習慣,更讓你在金錢的管理上有智慧。有些人奉獻超過十分之一,也可以使用按月奉獻,不限制在十分之一的規條。
3. 「建堂奉獻」:教會事工要不斷擴展,需要租房子供教會各種活動之用,也要預備教會將來建立分堂或佈道所需要購買房子或租房子之用。
4. 「感恩奉獻」:當你有特別感恩的事情,譬如搬新家、領到獎金、病得醫治、最 近經營事業賺了一筆錢、、等等,為了表達對上帝的感謝而特別奉獻一筆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