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浸信會精神之一「人人皆祭司」,凡在本教會受浸或在別的教會受洗並且固定在本教會連續聚會達三個月以上者,都可以成為本教會的會員,每個會員的權利和義務都同等。
l 「會員大會」(堂議會)是本教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審查及監督本教會各項預 算、決算、事工計畫及執行情形,及決定教會的各項重大事件例如:購地、 建堂、聘牧等。又因每件事情都要召開會員大會不方便,因此設立「執事會」, 執事會乃會員大會的執行單位,代表教會會員執行教會各項事工。
l 「執事會」每個月開會一次,處理教會的各種事務,並協助牧師推動教會各項事工。(目前教會設有七位執事,執事會議開會時主任牧師需要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