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信仰不是守律法、守教條、守儀式,而是感受到你所相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你可以跟他對話,你感受到他的同在。

    舊約常常提到『與神相遇』的事。亞伯拉罕聽到上帝對他的呼召,親自聽到上帝對他的應許,也曾經為所多瑪這城的毀滅跟上帝直接對話。雅各也三次遇見神,第一次在伯特利(創28:19-22),第二次在庇努伊勒(創28:26-30),第三次在伊勒‧伯特利(創35:2-7),每一次的遇見,就帶給雅各生命的改變。摩西在西乃山上遇見神,讓他整個人生改變,不再是只有牧羊過一生。以利亞先知逃到山洞感到人生絕望的時候,這時候他聽到上帝細微的呼聲,他終於重新出發。所以「遇見神」對信仰生命非常重要。

   但神是個靈,靈是看不見的,我們怎麼知道與神相遇呢?基督徒與神相遇是指經歷裡的相遇。有人在唱詩歌時心被神摸著了,不斷掉眼淚;有人在讀經時聽到神對他講話,他找到了人生的新方向;有人在孤單無助時,感受到神就在他旁邊,讓他不再恐懼;有人在人生的前途一片黑暗時,他感受到神的手在牽引他。每一個人遇見神的方式雖然不相同,但因為遇見神讓我們的信仰不再是空洞、不再是儀式、不再是教條。你會覺得親近神是多麼美好,你每天就要親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