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如果沒有宣教士,可能沒有今日台灣教會的建立;如果沒有宣教士,可能你我都沒有機會接觸福音。』東華浸信會是由美國美南浸信會宣教士葛佳可牧師〈Charles K. Gardner〉在二十幾年前來花蓮開拓建立的。
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宣教傳福音是每個基督徒的使命。 「宣教」這兩個字在聖經原文的意思是「差遣」,正如耶穌所說的「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宣教通常分為本土宣教(譬如我們去綠島或去瑞穗宣教)和海外宣教(譬如這次去緬甸)。也可分為同文化宣教(對象是講同樣語言的人或同樣種族的人)和跨文化宣教(對不同語言的種族宣教);也有職場宣教(在工作場所傳福音)等。
這次本教會何吉田、吳榮源、陳秀年、高梅菊等四位弟兄姊妹,前往緬甸臘戍宣教,是向講華語的海外同胞宣教,雖然同語言但不同國家和民情,所以是跨文化的宣教。臘戍在緬甸北方,靠近中國大陸。從緬甸的首都仰光下飛機,還要坐十二小時的汽車路程。那地方已經建立教會,但周圍還有很多很多的人尚未信主。這次宣教所做的工作有:開佈道會、福音茶會、醫療工作、技職訓練、探訪關懷、培訓工作、兒童事工等等。
要出去宣教除了聖靈的感動,還需要自己有屬靈的裝備、有耐得起長途勞累的身體、對不同環境與氣候的適應力,更需要有教會的支持和差遣。期待這次短宣隊的組成,東華浸信會漸漸成為宣教的教會,以後我們自己組成短宣隊,不只在國內偏僻的鄉下宣教,更跨出腳步向中國大陸、向東南亞,向世界各地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