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兩週(8月14日)就是執事提名的日子,將由「提名委員會」選出三位下屆新執事候選人,然後公佈兩週,再經「會員大會」
複決。執事是教會很重要的同工,協助牧師處理教會的各項事務,並代表會眾匯集整體共同的意見,以便推動各樣事工。
l 執事候選人的條件
a. 受浸滿兩年。(若在別的教會受洗,需轉入本教會一年以上)。
b. 年齡滿二十歲。
c. 持守主日崇拜,熟悉本教會的文化。
d. 守十一奉獻,做信徒的榜樣。
e. 品格無瑕疵,能作信徒的榜樣。
f. 熱心服事,有管理事務及決定事務的智慧和能力。
* 執事每個月要參加執事會議,若連續三次無故缺席開會,視同自願放棄執事的職務。
l 執事的服事態度
- 服事是為了愛主、愛教會、愛弟兄姐妹,因此要把教會的整體利益擺第一,不計較自己個人的權柄。
與其他執事討論事情時,彼此尋求最好的方式,大家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