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證道】 生命之道(二):做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 林德泰牧師
經文-----約翰一書 2:1-11
引言-----傳福音要用生命的見證去傳。 (徒 1:8,太 7:21-23)
真正認識神的人,才能活出信仰的生命見證。
一、真正認識神的人→勇敢去面對罪。(v.1-2)
a. 處在墮落的社會,拒絕同流合污。
b. 面對自己犯了罪,靠神重新出發。
二、真正認識神的人→選擇與神同行。(v.3-6)
a. 放棄自我中心,把神的話擺第一。 (賽 55:8-9)
b. 全心聽神的話,不是選擇性聽從。
三、真正認識神的人→活出愛的生命。(v.7-11)
a. 被神的光照亮,會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
b. 被神的光照亮,要把理論化為實際行動。
結論----新的一年,立定心志做一個真正認識神的基督徒,用生命的見證來
為主傳揚福音。
【小組聚會討論題目】
1. 請分享本週聽講道或你讀了這段經文的心得。
2. 面對今日注重現實的社會風氣,不把公義道德放在眼裡,你的態度如何?是不是覺
得你不跟隨社會潮流是落伍?說一說你的感覺。
3. 講員說:「人生最大的問題是看不清楚自己」。請問在小組聚會中的彼此分享,
你覺得對你有幫助嗎?或你有什麼建議?
4. 「愛不是舊命令,而是新命令」,你對這句話有什麼領受?你覺得教會在『愛』這 方面有哪些地方需要加強的?大家一起為此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