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證道】 羅馬書信息之四:人人需要主 林德泰牧師
經文----羅馬書 3:21-31
引言:真正的信仰並不是找一個有求必應的神,
而是找一個真正愛我們的神,
讓我們信靠他可以脫離罪的綑綁,而活出有意義的人生。
一、人人都犯了罪。(v.21-23)
二、主做了贖罪祭。(v.24-25)
三、相信就得救恩。(v.26-28)
四、人人都需要主。(v.29-31)
【小組討論題目】
1. 請分享你本週聽講道的心得。
2. 你接受基督救恩之後,生命有甚麼改變?
你會用甚麼方法去傳福音?
3. 說一說你對「贖罪祭」的瞭解。
4. 「因信稱義」是不是說我們信了耶穌,我們就是「義人」,
我們就不會犯錯,所以一生就蒙上帝賜福?
5. v.28「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v.31「我們以信廢掉了律法嗎?
絕對不是,倒是鞏固了律法。」
這兩節經文是否互相矛盾?請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