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證道】 彼得看到什麼? 張聖恩傳道
經文----路加福音 5:1-11
一、耶穌不是普通人,是主
二、自己是有罪的人,代價是死
三、下半生要跟隨主,服事祂
結論
耶穌說:「眼睛就是身體的燈。如果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都明亮;如果你的
眼睛有毛病,全身就都黑暗。如果你裡面的光變成黑暗,這是多麼的黑暗!」(馬
太福音 6:22-23)意思是說,眼睛能夠決定我們的人生與前途。看對了,它幫助我
們前途光明;看錯了,它會害我們的一生。
【小組討論題目】
1.今天的訊息哪一部分印象較深刻?或感動你的?
2.除了這一次以外,你還想到彼得跟耶穌有哪些互動的故事?
3.眼睛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你平時如何看事情?你是看正面或負面?
4.你有看錯事情的經驗嗎?感覺怎樣?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