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裡的音樂事奉

    聖樂,是信徒藉著音樂抒發對上帝的敬崇、讚美和祈求的一種謙恭的表現;另一方面,聖樂也傳達了上帝給人們的啟示。

在舊約的紀載中:創世紀4:21記載猶八是彈琴、吹笛的人的祖師;出埃及15章摩西在紅海岸邊高唱勝利與得救的詩歌,米利暗則跳舞打鼓唱詩頌讚耶和華。

到了大衛王,他深切體會敬拜神不在於華美的殿,而是需要完善的敬拜體制。於是盡心安排利未人的職位服事制度,又成立樂團設立專職歌唱者即詩班,並建立各項事奉規章等。這些音樂祭司都需事先經過嚴格訓練(歷代志上15:22)。

所羅門王在聖殿建立之後,更將音樂列為聖殿事奉的職事,供職於神面前與祭司的事奉相稱,奠定音樂在宗教事奉的地位(歷代志下5:11-14);後來的約沙法王甚至讓詩班穿上聖潔之服,走在軍隊前讚美耶和華(歷代志下20:21)。

從以上敘述可知:在聖殿中負責音樂事奉的人,應該是一群被分別為聖的僕人:他們先將自己分別為聖獻給上帝,願意付出代價在靈命的成長及音樂的專業上有所追求,並代表會眾透過音樂將敬拜與讚美獻給上帝

這樣看來,音樂事奉實在太令人戒慎恐懼了,有誰能擔任?有誰敢擔任呢?音樂事奉確實令人恐懼,事實上,服事全然聖潔大而可畏的神,誰能輕率任意呢?然而事奉者要分清楚該懼的是什麼?不該懼的是什麼?該在意的是什麼?不該在意的又是什麼?若能從聖經的教導中釐清關於服事的迷思,我們的生命必能在服事中得到更新與建造,品嚐與神同在的甘甜與美好。

(上文部分資料參考林皙陽牧師宗教音樂導論http://www.sekiong.net/index.htm)

 

想一想:

1.從以下幾個角度思考禮拜中的獻詩和合唱團的表演有什麼不同?

目的

成員資格

音樂專業要求

會眾角色

獻詩

合唱團

 

2.除了詩班,教會還有哪些音樂事奉人員?

 

3.你在音樂事奉中最在意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