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的精神是「人人皆祭司」,意思是每一個信徒在上帝面前地位平等,每一個信徒可以直接跟上帝交通〈向上帝禱告〉,不必透過牧師或神父。
教會是屬於所有信徒,教會的頭是基督,所以有關教會各項事務的決定,第一個要做的就是向神禱告,也就是想一想所做的事情有沒有合乎基督的心意、有沒有合乎聖經的教導。然後呢?要由全體信徒〈會員〉來決定。但是不能每件事情都要經過全體會員來討論和表決,所以才有「執事會」的設立。
基督→→會員大會→→執事會→→〈決定事務〉
教會的一般事務由執事會決定就可以,但重大事務,如聘請牧師、建教堂、購買土地、教會的總預算等等,執事會通過以後,仍然需要會員大會複決通過。